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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的时间和空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立项建设工作。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建设范围

1. 2019年申请新建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 2017-2018年度获批,需要继续维护冲击国家级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各有关单位在收到教务处通知后,请及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组织动员工作。

2.2019年申请新建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填写《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2017-2018年度获批,需要继续维护升级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填写《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简表》(见附件3)。

3.项目负责人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教学单位填写《威尼斯vns08866登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单位意见书》(见附件4《威尼斯vns08866登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4.各教学单位于7517:00前,将《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简表》、《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务处,上述各项纸质材料均需教学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与核查,并及时公示申报项目。

6.教务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并及时对结果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正式通知。

、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1.立项建设的项目全部按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标准进行建设,并在2019920日前完成。结题时须按照《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6)制作简介视频,工程文件须符合《校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上传规范》(见附件7)要求并上传至校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

2.立项建成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四、项目经费组织管理

项目经费将以学院为单位分期发放,立项后首期拨付20%;项目建成符合结题条件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拨付剩余80%经费。



联系人:谢红霞

联系电话:029-88430589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34

邮箱:xhx404@nwp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2.2019年度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2019年度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简表

4.威尼斯vns08866登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单位意见书

5.2019年度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6.2019年度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7.校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上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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